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等)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及其他电力工程,并可作为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与维护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蓄电池室内应透风优秀,同时排出的气流不得立即回到电池室内,以防室内的氢气含量跨越4%而有爆炸的危险。 蓄电池不能过电流或过电压充电,亦不能过放电,每次放电完后,应实时充电,需充电的时间在10小时以上。
均衡充电的程序:先用I10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端电压上升到(~)V×N,将自动或手动转为恒 压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时,可认为蓄电池组已被充满容量,并自动或手动转为浮充电方式运行。 核对性放电 长期浮充电方式运行的防酸蓄电池
蓄电池组的电缆、连接条电压降测量。 蓄电池组引至直流柜的电缆,在3i10电流下测得的电压降不应大于 1%的系统标称电压值。 蓄电池间连接条的测量应按 dl/t637 要求的部位和方法,在 3i10放电电流测得的电压降不应大 于8mv。
2 天之前3 X9 ]" P: c'' e2 N# Y 8 l+ f& _6 V7 {B; g( D6 k 阀控蓄电池组的充放电4 J8 Q( U& D0 |/ }3 d 1. 恒流限压充电 采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2.35)V×N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6 2 p& S9 p4 E& J'' ^* K 2. 恒压充电 在(2.3~2.35)V×N的恒压充电
均衡充电的程序:先用 i10 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端电压上升到( 2.30~2.33 )v× n,将自动或手动 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 0.1i10 时,可认为蓄电池组已被充满容量,并自动或手动转为浮充电方式运行。 6.1.3 核对性放电 长期浮
根据蓄电池不同种类,确定不同的充电率进行恒流充电,蓄电池组端电压达到某一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恒 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靛渐减小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浮充电运行。
622 镉镍蓄电池组的充电制度a)正常充电用I5恒流对镉镍蓄电池进行的充电。(蓄电池电压值逐渐上升到最高高而稳定时,可认为蓄电池充满了容量,一般需要(57)h。b)快速充电用2.5I. 31、5恒流对镉镍蓄电池充电2hc)浮充充电在长期运行中,按浮充电压值进行
4.5检验电池充足电方办法:电池系统恒压充电到后期,电流减少并趋向稳定值,充电电流连续三小时保持稳定,即表示电池系统已充足电。 4.6新装电池系统初始容量达到额定值的95%容量时即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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