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聚核新能战略投资,鹏峰能源旗下储能公司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第一个智慧储能项目,广东名采工业860kWh项目成功并网。项目投运后
近日,甘肃陇南市发改委发布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补充公告,此次竞配的新能源指标为50mw风电,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高低要求的,不得
2024年10月15日,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显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持有的海丰赛蓝 新能源 有限公司80%股权, 该公司拥有一座200MW光伏电站。 信息披露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海丰赛蓝 新能源 有限公司简介. 1)股权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由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控股80%,惠州市赛蓝电力有限公司控股20%。 经营范
公司拟剥离与充电桩业务相关的资产,并将其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科华伟业,详见 公司2020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剥离充电桩业务的预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在新能源充电站桩收购交易中,如果存在资产剥离,会涉及设备及其他有形资产的转让,以及与充电场站相关的各类合同的转让,如充电服务协议等业务合同、租赁合同、工程建设类合同、保险合同等。在商业谈判中,需对该等合同转让的具体事项进行
中,新 能源充电站桩已购买的保险合同,需 一并转让给买方。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 则上,对 于财产险的保险标的的转让,保 险标的的受让人(即转让交易下的买方)承 继被保险人( 即转让交易下的卖方)的 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和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但 是,如 果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 桩已经运营,工程建设合同已履行完毕,则 无需转让该等合同。但
本次项目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建设方案需要确保建设3座及以上超充站、6支及以上超充枪、40支及以上快充枪和1套储能设备。此外,本项目投资经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0年。超充站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内,且最高迟不得超过
近日,甘肃陇南市发改委发布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补充公告,此次竞配的新能源指标为50mw风电,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高低要求的,不得
6 天之前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12月18日,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显示,国家电网转让5家新能源公司股权,其中包括: 巴楚丝路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塔什库尔干国综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若羌国综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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